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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專業發展CPD

針對持續專業發展(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CPD),本委員會採用以下的「積分」(credit-hour)系統做為對申請人持續專業訓練的評估基礎。

A.初次申請亞太/國際工程師:

在提出申請的前兩年,申請人持續專業發展的積分應該達到 50 分。每申請增加一學科,所增持續專業發展的積分為 25 分,但其中D、H、I、J 各型不得計入。

B.亞太/國際工程師每四年查驗CPD: 

亞太/國際工程師每年須繳費更新註冊、換發證書,每四年則需先查驗其持續專業發展積分(CPD),四年總分不得低於 180 分。每申請增加一學科,所須增加的CPD積分為 100 分,但其中D、H、I、J 各型不得計入。

申請人應填寫Form 6 以明示其可計入的持續專業發展積分,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供本委員會審查。 本委員會保留審核各項訓練活動細節之權利,以確保該訓練是否具有足夠之水準。其細節可能包含:上課講義、課程大綱或教師資格、參與人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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