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分會活動發展方針
106.2.8本學會教育委員會修正通過 |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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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針根據中國工程師學會學生分會輔導綱要第五條規定設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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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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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會學生分會辦理會務活動,以下列發展方針為指導原則。各分會應自由創新活動項目,不應受建議活動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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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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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針一:落實工程師實踐精神。建議活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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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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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針二:推動在校園內實踐「工程倫理」。建議活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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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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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針三:活用優秀青年工程師資源。建議活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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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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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教育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並呈報理事長備查。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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