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06.2.8本學會教育委員會修正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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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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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方針根據中國工程師學會學生分會輔導綱要第五條規定設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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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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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學會學生分會辦理會務活動,以下列發展方針為指導原則。各分會應自由創新活動項目,不應受建議活動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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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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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針一:落實工程師實踐精神。建議活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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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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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針二:推動在校園內實踐「工程倫理」。建議活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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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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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針三:活用優秀青年工程師資源。建議活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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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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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辦法經教育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並呈報理事長備查。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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