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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委員會

智庫委員會規程

106.7.14本學會第70屆 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委員會根據中國工程師學會章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組織之。

二、本委員會之職掌係針對國家發展需要,研擬客觀專業建議。

三、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1. 建立工程專業智庫人才庫。  
       2. 聯合各專門工程學會共同辦理研討會及論壇。  
       3. 依據研討會及論壇的共識,擬定建議書提供政府部門參考。    
       4. 提供發言人對外發言的專業意見。

四、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委員十五至二十人,由本學會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任期兩年。

五、本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六、本委員會規程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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