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資訊委員會

資訊委員會規程

108.7.19本學會第71屆 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委員會根據中國工程師學會章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組織之。

二、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1. 有關學會網站維運、資訊應用推廣及交流事項。   
       2. 有關會務作業電子化之規劃、建置與推動事項。   
       3. 有關本學會與其他機構之資訊交流及合作計畫推動事項。

三、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人、委員十至十五人,由本學會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執行秘書一人、幹事一至三人,由主任委員提經理事長同意後聘任。

四、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每二年改聘一次,續聘得連任。

五、本委員會之會議每四個月召開一次為原則,惟有需要時,得臨時召集之。 六、本委員會規程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