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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討論】乾式貯存場

用過核子燃料在乾式貯存場是否有保存期限?

乾式貯存系統之設計壽命為50年,乾式貯存設施運轉期間為中期貯存,貯存時期為40年。

依據原能會核定台電公司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未來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將採階段性發展推動,依法由台電公司定期提出年度工作計畫與執行成果報告。根據目前計畫時程,預計於民國127年確定最終處置場址,民國144年完工啟用最終處置場以接收核能電廠之用過核子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