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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廠相關議題

核四設計本身就不安全,維修也比較困難?

Updated: 102年12月26日

【摘要】:

我國核電廠廠址選擇與耐震設計係參照美國聯邦法規10CFR100 Appendix A的規定進行評估,廠址需座落在岩盤上。核四廠的設計相較於傳統核電廠,其主要優點包括:卓越的事故預防能力、多重的事故緩和能力、廣泛採用已成熟的最新科技。

 

【說明】:

核四廠址條件及安全設計都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1. 選址條件
  核電廠在設計之初,即考慮到台灣身處地震帶的先天弱點,故在選擇廠址時,地震已列入最重要的考慮條件。
  我國核電廠廠址選擇與耐震設計係參照美國聯邦法規10CFR100 Appendix A的規定進行評估,廠址需座落在岩盤上;廠房防震設計基準:
  (1) 確認廠址320公里(200 miles)範圍內的地質及地震條件,計算可能活動斷層對電廠之潛在威脅;
  (2) 依美國法規,所謂活動斷層是指三萬五千年內曾活動過1次,或五十萬年內曾經活動過2次以上之斷層。
  (3) 規定廠址半徑5英里(8公里)內不得有長度超過1,000呎(300公尺)之活動斷層。
   
2. 系統設計
  核四廠原廠係累積全球數十年核電廠運轉經驗,改進設計的第三代核電廠,安全系統原廠設計已通過美國核管會審查認證,證明爐心熔毀機率較傳統機組低10倍,亦即新型設計的核四廠較傳統核電機組安全性提高10倍。自1996年以來,日本已有四部同型機組安全運轉。
  核四廠的設計相較於傳統核電廠,其主要優點包括:卓越的事故預防能力、多重的事故緩和能力、廣泛採用已成熟的最新科技…茲分述如下:
  (1) 在事故預防方面,多樣化的設計可確保反應器緊急停機及冷卻功能,將爐心熔損機率遠較傳統核電廠為低:
    a. 液壓及微調式電氣雙重動力之控制棒驅動裝置,確保反應器急停功能,即使發生大地震,可即時將反應器停機。
    b. 三串獨立100%之緊急爐心冷卻系統,均備有緊急柴油發電機供給所需電力,可保證在基準設計事故下,仍可使冷却水淹蓋爐心。
    c. 採爐內泵,沒有傳統的再循環管路,不致發生大型破管事故。
    d. 爐心熔損機率小於0.3×10-5/爐年,依據美國核能法規規定爐心熔毀機率(CMF)為1×10-5
     
  (2) 在事故後果緩和方面,因具有雙重圍阻體,可以防止輻射物質外洩,提升嚴重核子事故防制能力,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a. 圍阻體充氮-無氫爆之顧慮。 
    b. 下乾井具有自力灌水能力,可提供掉落熔融爐心之冷卻。
    c. 抑壓池具高度過濾及留存高輻射分裂產物之能力。
    d. 圍阻體具緊急過壓自保能力。
    e. 反應器廠房(如下圖)具防護氣爆之釋壓板設計。
    f. 兩部機組間設置一台共用之緊急柴油發電機,提供必要之緊急電力;另於海拔117公尺處設置可儲存4.8萬公噸自來水之生水池,必要時灌水進入圍阻體,做為最後一道防衛措施。
     
     
  (3) 採用成熟的最新科技:
    a. 全數位化儀控系統可精確監控電廠運轉狀況。
    b. 廣泛使用光纖傳輸及多工器,大幅降低電氣干擾。
    c. 全方位之人機介面設計,減少人為失誤。
     
  (4) 設計上考量維護作業的最佳化:
    a. 反應器槽以鍛造方式製成,大幅減少監測作業。
    b. 2%爐水淨化提高水質標準,降低正常運轉輻射劑量。
     
  (5) 主控制室與安全系統位於地面層下方:
    主控制室(海拔7.6m)與安全系統(海拔-8.2m)設置於地面層(海拔12.0m)下方,該標準設計已由美國核管會審查通過,並核頒設計認證,具有下列優點:
    a. 可提高耐震能力。
    b. 縮短安全系統管路及電纜路徑,降低斷電與斷管之風險。
    c. 安全設備鄰近水源(抑壓池),有利緊急冷卻運作。
    d. 控制廠房地上二樓為主蒸汽通道間,正常運轉期間具相當背景輻射,若將主控制室設於地上樓層,運轉員易累積輻射劑量。
    e. 可有效防範飛行器撞擊與強化保安防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