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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能源政策相關議題

福島核能事故後,對各國核電政策的影響

  Updated: 102年12月26日
1. 福島核子事故是否如美國三哩島和俄國車諾比事故,將重創核能產業?
  福島核子事故的長期影響,就需要對照1979年的三哩島事故及1986年的車諾比事故。前二者對核能發展造成的衝擊影響深遠。1970年代每年平均有26座新機組動工。事故後的1980與1990年代卻僅剩7座。福島核子事故是否也將導致核能式微?
  三哩島和車諾比事故只是核電發展減緩原因之一。1970年代首波石油危機,助長核電廠興建熱潮;而1980-1990年代的能源價格低迷,降低興建核電廠的投資誘因,才是核電發展趨緩主要原因。再者同時期許多OECD國家開放能源市場自由化,也將投資能源的投資風險,從公部門移轉到民間。在當時市場環境、缺乏政府支援、且融資利率普遍昂貴的情況下,雖然燃煤、燃氣電廠的單位發電成本較高,但對電力公司而言仍屬較低風險的選擇,原因在於前置成本低,施工期程短,成本回收也快。
  如今核電開發的成長動力與參與者已大不相同。中國與印度領導的新興經濟體,正主導全球未來的核電發展趨勢。這些國家將動用所有可能的方案,盡其所能滿足國內快速成長的用電需求,而這些國家尚無放棄核電的意願。如今高能源價格時代再度來臨,伴隨中東與北非地區的政局動盪,各國可能改用不需要長期大量進口燃料的能源政策。氣候變遷也是核電成長的動力,畢竟核電屬於少數成熟的、大規模的低碳發電技術。除此之外,還要考量過去30年間所實施的嚴格核安規範可以大規模的運用。福島核子事故之後的安全規範,將對核能經濟效益有何影響,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過去三十多年發生三起重大核子事故,福島事件發生在最先進的核能國家之一,雖然罪魁禍首是超大型地震及海嘯,但社會對核電產業的信心,仍然需要數年的時間重建。
 
2. 福島事故對各國政策的影響:
  雖然福島核子事故的長期影響不明,但隨著各國政府著手評估核電安全,核電產業也面臨關鍵的時刻如表1。核能相關風險引起大眾矚目,福島核子事故後數週內便有許多國家相繼宣布,進行核電廠安全總體檢。部分國家倉促決定放棄使用核能發電。另有部份國家原本計畫興建國內首座核電廠,或準備恢復遭擱置的核電計畫,則宣布計畫取消或延期。不過大多數使用核能國家,仍主張核能對於國內供電的重要性,並計劃維持或大幅度增加核電佔比,以供應日益增加的基載(baseload)用電需求,或降低對於化石燃料進口與使用的依賴。
  日本福島核子事故使得長期依賴核電的可行性備受質疑。在2010年,日本是全球第三大核能發電國,事故發生前,日本政府原來計畫大幅提高核電佔比,在2030年前將核電佔比提高到總發電量的53%,並規劃於2020前興建9部機組,並於2030年再增建5部機組。如今反核聲浪高漲,迫使政府修正原定計畫,但興建中的大間-1號機與島根-3號機不受影響。政策轉而立即加強核電廠安全,並進行全面的嚴格安全檢查,以確保所有核電廠皆能承受嚴峻的天災。若發現任何可疑的風險,則可能進一步關閉運轉中的核電廠。日本政府表示未來長期計畫包含佈署更多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並鼓勵以低汙染的方式使用化石燃料。
  除了日本之外,受到福島核子事故衝擊最甚的是德國。該國在2010年,原本有17部運轉中的核電機組,總裝置容量達21 GW,佔國內總發電量的23%。事發後數日內,德國政府下令,國內7部較老舊的核電廠中止運轉,裝置容量頓時減少7 GW。之後也決定另一部已停用的老舊核電廠,將不再重新啟用。2011年5月,德國政府決定全面廢止核能發電,並於2022年以前,逐步關閉所有核電廠。此舉等於逆轉了原本於2010年決定執行的延役計畫。也讓全球核電大戶的德國,終止核電發展,提前關閉尚未屆齡除役的核電廠。
  其他國家的反應不一。瑞士表示有意於2034年前,分階段關閉核電廠。而義大利則於2011年6月舉行全民公投,推翻了永久解除核電禁令的提案。泰國也宣布國內首座核電廠興建計畫將延後三年,預計於2023年以前開始運轉。
  雖然部分國家宣布將重新檢視核電廠安全規範,可能因此延後國內核電開發與擴大的計畫,但這些國家也重申,將不會放棄核能發電的立場:
  美國是全球最大的核電國,目前有100座營運中核能機組,2012年核能總淨發電量7,693億度,核電佔比19%。福島事故後核管會(NRC)對國內核電廠進行全面檢查、探討潛在問題,防止重演日本核災。第一階段主要探討需要立即改善部分,維持核電廠在地震、颶風或停電等緊急狀況下的安全。這一部分安全檢查已於2011年6月完成。第二階段則落實完成各項改善工程。美國仍將核能視為國家能源政策主要環節。目前有Watts Bar-2號機、Summer-2、3號機與Vogtle-3號機等4部興建中機組。另有6部機組正在申請建廠-營運複合執照。
  歐盟區27國有15國擁有核能電廠,目前共有137部營運中機組,核電佔比約達26%。福島事故後,歐盟核能安全署在2011年3月開始對區內所有機組進行壓力測試,範圍涵蓋「特殊觸發性事件、地震、洪災,以及其他可能導致多重安全功能失靈,需要重大危機處理的肇因」,測試程序於2012年完成。各電廠將隨後逐步落實各項檢討改善措施。另一方面,歐盟亦要求周邊國家,對其境內的核電機組進行相同的壓力測試。
  法國是全球第二大核能發電國(也是核能依存度最高的國家,核電佔比為75%至80%)。該國核能安全委員會(Nuclear Safety Authority)將評估國內58部核電機組的安全性,目前有Flamanville-3號機正在興建。
  英國目前有16座營運中核電機組,並規劃在2020年前逐步興建至少10座新核能機組。福島事故後,核能安全評估結論認為目前無需改變核電廠運轉,亦不需更動核電的擴增計畫。英國已於2011年6月公布8處新電廠預定廠址、並在2013年3月同意Hinkley Point C-1、2號機興建計畫。
  俄羅斯目前有33部營運中機組,該國宣布核能擴大計畫維持不變,但將指示國營核能公司(Rosatom)檢查國內所有核電廠的安全性。目前該國有10座興建中機組,包括2部全球第一種船載移動式反應器與1座BN-800行快滋生反應器。
  中國擁有全球最具野心的核電擴張計畫。目前中國有18座營運中機組,另有30部興建中機組。福島事故後,中國凍結了新的核電計畫,並對營運中及興建中核電廠進行安全檢測。中國政府於2011年6月公布檢測報告,指出境內運轉中的核機組全數通過安全檢測。隨後在2012年底開始重新啟動興建新機組。
  印度正積極提高核能佔比,以滿足日益增加的用電量。雖然印度政府已下令國內所有核電廠進行安全檢測,卻表示仍將依計畫於2020年前,將國內核能佔比增加4倍,達到20 GW的裝置容量,並於2032年達到63 GW的裝置容量。

 

表1:福島事件後各國對核電的宣示

  淨容量 (GW) 2013年10月
歐盟 126 宣布計畫對區域內27個國家共143座核電機組,進行全面「壓力測試」
美國 107  強調秉持安全至上的原則,持續支持核能發電
法國   63 持續支持核電,但將同步執行歐盟的壓力測試,並提高再生能源的發電佔比
日本(註1)   46 日本自民黨為提及將重啟核能發電方針之主要政黨,並於2013年7月之參議院議員改選中獲得壓倒性勝利。日本政府並開始審查重啟核電廠之可能性。
俄國   24 聲明將於2020年前,將核電佔比提高一倍;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韓國 20 依據韓國國家能源基本計畫之民官工作小組於2013年10月13日向政府提出之「第2次國家能源基本計畫(2013~2035年) 」內容,直至2035年,韓國核能比重將從第1次計畫(2008~2030年)時制定的41%調降至22~29%。預計年底將公布確切規劃。
德國(註2)  12 立即關閉所有1980年前啟用的核電機組,並宣布於2022年前關閉其餘的核電機組,此舉翻轉原本於2010年決定延後執行2001年通過的除役計畫(也就是同意延役)
中國  14 中國大陸積極興建核電,在廣州、廣西、江蘇、西部內陸等各省興建核電廠,目前已有16部核能機組興建中。依據「中國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到2015年核電規劃裝機容量達到40 GW。
英國(註3) 10 開發核電的承諾不變,並宣布於2025年前增加8座新的核電廠
印度 5 印度正逐步提高核能發電比例,目前有7部機組建設當中,印度政府規劃於2025年另外新增18部核能反應爐,至2020年將有14,600 MW核電裝機容量。
捷克 4 將於現有的Temelin核電廠內,增設兩部新機組
瑞士 3 宣布將於2034年以前,關閉現有的5部核電機組
土耳其 0 表示將依計劃,於2018年前興建四部裝置容量達1.2GW的機組
義大利 0 於2011年六月舉行公投,決定不再使用核電
波蘭 0 表示第一座核電廠將於2020年如期商轉
印尼、泰國 0 暫緩並考慮將首批核電計劃延至2020年後執行
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越南… 0 皆表示照計畫興建國內首座核電廠

 

註1: 福島第一核電廠1至4號機將永久關閉。2012年12月,首相安倍晉三已經正式宣佈重啟核電。目前約有10部機組申請重啟,由原子力規制委員會逐案審查中。
註2: 德國在2011年上半年關閉的核電廠裝置容量達9GW。
註3: 英國政府於2013年3月19日宣布核准Hinkley Point興建2部進步型壓水式反應器(EPR),裝置容量各為1630MW。
註4: 資料來源:國際原子能總署(2013年)。

福島事件後雖然各國幾乎全部對其境內的核能電廠,進行安全檢查,同時對於興建中或規劃中的核電廠重新檢驗,因此在2011年興建的核電廠大幅減少(圖1),不過到目前為止,真正完全翻轉核能政策的國家並不多(參見表2),多數使用核能的國家,總計31國之中的25國,仍然傾向於繼續發展核電。而且更多尚未擁有核能電廠的國家,仍然依照原先計畫新建其首座核能電廠,總計共有16個國家。

 

Energy Outlook 2011


圖1  世界核能機組興建計畫(1951-2011年)

 

表2:福島事故後,全球各國對發展核能的態度

資料來源:2013,世界核能協會 (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http://world-nuclear.org/Information-Library/

備註:

1.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宣布重啟核電,但是民間反對聲浪仍然高漲,能源政策處於不確定的狀態。

2. 德國、瑞士、比利時宣示廢核期程,但是比利時於法條中保留檢討修正政策的彈性。

3. 義大利:2010 年時曾提議於 2030 年之前興建 10 座核電機組,但該計畫於 2011 年 6 月公投被否決。

 

表3  31個擁有核能電廠國家與2012核電占比

國家 淨容量(GW) 核電佔比(%) 國家 淨容量(GW) 核電佔比(%)
阿根廷 935 4.7 荷蘭 485 4.4
亞美尼亞 376 26.3 巴基斯坦 725 5.4
比利時 5,943 51.1 羅馬尼亞 1,310  19.5
巴西  1,901 3.1 俄羅斯 24,253 17.8
保加利亞 1,906 31.7 斯洛伐克 1,816  53.7
加拿大 13,553 15.3 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 696 35.6
中國大陸 13,860 2.0
捷克 3,766 35.3 南非 1,830 5.1
芬蘭 2,741 32.6/td> 西班牙 >7,567 20.5
法國 63,130; 74.8 瑞典 9,388 38.2
德國 12,003 16.1 瑞士 3,252  35.9
匈牙利 1,880  45.8  臺灣 5,028  18.4
印度 5,308 3.6 烏克蘭 13,168  46.3
日本 44,396 2.1 英國 10,038 18.1
南韓  20,787 30.4 美國 98,951 9.0
墨西哥 1,600 4.7 伊朗 915 0.5

資料來源:國際原子能總署(2013年), Power Reactor Information System

 

3. 周邊國家的核能發展趨勢:

儘管福島事故對於全球的核能發展趨勢,帶來一些不確定性,但是在亞洲,推估核能仍然會維持快速的成長,主要原因是:核能是少數技術成熟、供電穩定、價格低廉以及燃料供應安全的低碳發電技術。

除了關心全球的發展趨勢,探討我們周邊國家的核能前景,尤其最鄰近的日本、韓國、中國以及越南,對於思考我國的能源政策,更有參考價值。

福島事故之後,日本高漲的反核民意,向政府提出廢止核能電廠的要求,雖然其前首相菅直人宣稱要減少對核能的依賴,卻受到包括財經大臣等重要閣員的杯葛。繼任首相野田在核電政策中,已回歸務實,與支持核電的經濟界妥協,將降低對核電的依賴列為長遠政策方向,但短期內核電仍是滿足日本電力需求無可或缺的存在。而安倍新內閣於2012年12月26日組成,隨即召開第一次內閣會議,內閣會議後的記者會中,新上任經濟產業大臣茂木敏充提出將調整前任民主黨政府所制定能源政策的看法。以下是茂木敏充談話的內容:

(1) 「前政權所宣布2030年代達成非核家園的能源方針,有再檢討的必要」
(2) 「現在談論再生能源佔幾%,化石燃料佔幾%,是一件笨拙的行為」
也就是新政府會提出包含核能發電在內最佳組合的能源政策。
(3) 「安全性確認無虞的核能電廠,會尊重原子力管制委員會的判斷,決定是否可再起動的責任仍在政府。」
也就是這個明確由政府負責的態度,與之前民主黨政府一直迴避不願面對的態度,是截然不同的。
(4) 「對於民主黨政府所制定,不再新設或增設核能機組能源政策,新政府會根據專家的意見,做出政治判斷」。
也就說未來有可能再新設或增設核能機組。

這些事件的發展說明了即使富有如日本的國家,並且親身遭受福島災變,現階段也無法放棄核能,背後的原因有必要讓民眾了解。

韓國政府在完成核能電廠的安全檢查之後,2013年再一次宣示,韓國的核能電廠安全無虞,能源政策不變。

中國的核能發展計畫,也因為福島事故而短暫放緩腳步,但隨即宣示依其國家政策-十二五規劃,積極發展核電。中國將主導未來全球的核電發展,已經規劃的核電裝置容量,從2009年的12GW,於2011年至2015年間,增建40GW,至2035年達128GW,成長超過十倍。屆時,中國不但是亞洲第一大核電國,並且有可能取代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

越南,另外一個最靠近我們的國家,繼中國、韓國之後,也宣示積極發展核電的能源政策,「至2020年原子能和平用途發展策略」(Strategy on Peaceful Utilization of Atomic Energy up to 2020),已經選定10個潛在的廠址,並且已經開始整地,預計兩年後動土興建,第一部核能機組預計2020商轉,並且每年增加一部1GW的核能機組,到2030年達到10GW,成為東南亞最重要的核電國家。

總結來說,距離我們最近的國家:菲律賓、日本、韓國、中國、越南,除了菲律賓沒有足夠的資金與技術能力,加上政治不穩定等因素,並沒有核能發展計畫,其他四國都有長期核能發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