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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能源政策相關議題
台灣的能源政策應如何配合經濟發展、能源安全及減碳目標轉型,以維持國家整體競爭力?
Updated: 102年12月26日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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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能源政策應該朝向以下目標努力才能維持國家整體競爭力: | ||
1. | 穩健減核,包括: | |
(1) | 核四安全無虞方運轉。 | |
(2) | 既有核電廠暫不除役:核一(原訂民國107-108年除役)、核二(原訂民國110-112年除役)、核三(原訂民國113-114年除役)。 | |
(3) | 核四若能在2016年穩定運轉,核一廠才可考慮除役。 | |
2. | 發展替代電源 | |
(1) | 發展再生能源增加為現在的3.4倍、2030年達1,250萬瓩 ,佔總裝置容量16%、發電量8%。 | |
(2) | 天然氣使用量由目前的1,200萬噸到2030年增加為2,000萬噸。 | |
(3) | 開放民營電廠。 | |
3. | 提高能源效率 | |
(1) | 能源價格合理化。 | |
(2) | 徵收能源稅。 | |
(3) | 立「溫室氣體減量法」。 | |
(4) | 加強能源效率管制。 | |
4. | 核能安全 | |
(1) | 核四安全由測試及試運轉來確認,並由國內外專家參與原能會的安全確認工作。 | |
(2) | 訂定核廠最終處置的標準處理程序。 | |
5. | 保持彈性 | |
(1) | 在不缺電、合理電價、維持減碳的國際承諾前提下減核。 | |
(2) | 每年進行檢討,每四年做一次減核時程的評估 |
註:2011年11月3日,政府宣布新能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