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優良獎」評選辦法
中國工程師學會113年「工程優良獎」評選辦法
109.7.17本學會第71屆
第9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一、中國工程師學會為表揚對國家社會有具體貢獻及顯著效益之工程,特設置「工程優良獎」。
二、作業單位:由本學會「工程倫理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並由全體委員擔任為評選小組委員評定之。
三、候選工程由各專門工程學會暨本學會團體會員推薦專業相關工程,並應填具規定之表單及檢附有關資料。
四、候選工程應為最近3年內完成之工程或執行中工程,至前1年底止,已完成進度80%以上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創新性、挑戰性、周延性,工程進度、預算、品質控制良好,對國家社會或環境永續有具體貢獻及績效優良者。
(二)公共工程合約金額在10億元以上,民間工程依實際狀況得適度降低限額。
(三)其他如機械、電機、光學、醫學、能源、生化、化工、紡織等,有特殊貢獻及顯著效益者。
五、作業時程:
(一)作業單位於每年1月底前發函各專門工程學會暨團體會員,請予推薦相關候選工程,於1個月內將候選資料函送作業單位。
(二)作業單位將各候選工程書面及可視化相關資料分送各評選委員審閱,由評選委員以記名方式圈選候選工程。評選之書面資料,包含評選資料表及所
檢附之工程相關資料(如簡報、簡介、照片、影片光碟、報導等),以A4紙張、14字型大小、雙面列印等格式彙整提送,總頁數請務必掌握於40
頁(即20張)以內。
(三)作業單位進行票選統計作業後,送評選小組依圈選統計結果審定;倘需再加強評審,則邀請參賽單位再提補充資料,辦理複審後,再確定入選工程
(概定6至10件)。
(四)將評選結果提報理監事會核定,於每年中國工程師學會暨各專門工程學會聯合年會及慶祝工程師節大會頒予獎狀及獎牌。
六、經費:本案所需經費在本會工程倫理委員會年度預算內支應。
七、頒獎對象:
(一)獲選優良工程之工程主辦單位。
(二)對該年度獲選之優良工程有多項具體貢獻之主要規劃、設計、監造及施工等單位。
八、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定之。
**敬請於2月27日前推薦優良工程,評選資料表下載
作業組單位聯絡人:
交通部鐵道局 規劃組 科員 陳昭蓉 電話:(02) 8072-3333 分機6506 電子信箱:ycjchen@rb.gov.tw 收件地址: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3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