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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徵求院長啟事

 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徵求院長啟事及推薦表

一、本校工學院自即日起公開徵求院長人選,任期自108年02月01日起,任期3年,得續任一次;歡迎各界人士應徵或推薦。

二、本校工學院設有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土木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含光機電工程碩/博士班、能源工程研究所)、工學院學士班、環境工程研究所、營建管理研究所、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所。

三、應徵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工程領域專長且有卓越學術地位及國際觀。

(二)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

(三)具學術行政職務經驗。

四、有意應徵或接受推薦者,請提供履歷、著作目錄及相關資料(含學術成就、治院理念、三位推薦者名單及其聯絡方式等),並於107年11月15日前送(寄)達: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工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黃惠美秘書收,電話:03-425-0476、傳真:03-422-6315、E-Mail:ncu4000@g.n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