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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徵聘專任教師1名

聘用單位

聘任職稱

名額

應徵資格

收件截止日

學歷

條件、專長

應備申請資料

(所有證件影本即可)

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助理教授(含)以上

1

國內外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1.環境工程與管理

相關領域。

2.申請人需具備

英語授課能力。

3.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須符合「工程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規定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並請簽名於上)。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推薦函二封。

6.一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7.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8.學、碩、博士成績單

9.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0.著作目錄

11.近六年主要著作(包括六年內已刊登之SCI或同等級之期刊論文), 並依本校「工程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計算點數

12.自傳一份

13.未來研究構想

14.可任教科目及相關文件

15.所有應徵教師申請表件不論錄取與 否恕不退還(如需退件請附足額的回郵及信封)

備註:有關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請參閱本校工程學院網站檔案下載區。

109年7月 31日前

聯絡人

曾昭衡所長

陳芳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712171-4141曾昭衡所長

(02)27712171-4103陳芳玲小姐

聯絡電子信箱

tsengco@ntut.edu.tw曾昭衡所長

darlucy@ntut.edu.tw陳芳玲小姐

備註

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