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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分會輔導綱要

106.2.20.本學會第70屆
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 本綱要根據中國工程師學會(本學會)章程第三條第(三)款、教育委員會規程第二條規定設立之,以拓展學生分會及輔導其進行各項活動。

二、 協助各院校,依「中國工程師學會學生分會設立實施要點」,申請成立學生分會,以引導大專學生參與工程學術、實務活動。

三、 輔導學生分會,舉辦「資源共享營」、「聯合幹部研習營」等跨分會活動,促使各分會輔導教授與幹部間互相觀摩、分享經驗。並配合本學會暨各專門工程學會聯合年會活動,引介歷屆優秀青年工程師當選人貢獻經驗。

四、輔導學生分會,依「中國工程師學會學生分會活動發展方針」,辦理會務相關事宜,以引導學生會員積極參與會務,並配合本學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五、輔導學生分會,依「中國工程師學會學生分會會務評鑑辦法」,接受教育委員會辦理之會務評鑑,以促其學習計畫、執行、評核之制度,養成有系統處事的能力,並引導其健全發展,建立完整的活動記錄。

六、協調學生分會,依「中國工程師學會學生分會工程論文競賽辦法」,定期舉辦競賽事宜,以激勵大專學生積極參與工程專題研究,培養其獨立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並提升論文寫作、口頭報告的能力。

七、敦請教育委員會委員,依「中國工程師學會學生分會工程實習報告競賽辦法」,定期舉辦競賽事宜,以輔導學生分會,落實大專學生工程實習成效,並提升其寫作、口頭報告的能力。

八、本綱要經教育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並呈報理事長備查。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