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論文獎」評選細則
中國工程師學會工程論文獎評選細則
114.4.25本學會第74屆
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中國工程師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論文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依據本學會工程論文獎(以下簡稱本獎)評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訂定「中國工程師學會工程論文獎評選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二、出席本委員會之委員需佔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方得召開會議。委員如無法出席,得委請相同領域之專業人士代理,並由各專門工程學會以電子郵件或行文至中國工程師學會,以供備查。如委員係為當年度受推薦論文之作者,該委員不得擔任評選委員。
三、作者簡報與詢答:
(一)本委員會安排受推薦論文之作者代表簡報,為控制評選時間,每篇論文分配時間為十五分鐘,其中十分鐘為論文報告時間,五分鐘為問答時間。報告滿八分鐘時按鈴一聲,滿十分鐘時按鈴兩聲,問答滿五分鐘時按鈴一長聲。
(二)如受推薦論文之作者代表未能於其被安排之時間簡報,但於評選工作尚未結束時到場,且評選時間許可,委員可於適當時機對受推薦論文之作者代表提出問題,以協助增進對該論文之了解。
(三)如受推薦論文之作者因故皆無法到場,得委由原研究團隊其他成員代理簡報,並接受相關詢答。
四、如委員無法完整聆聽所有受推薦論文之作者代表之簡報時,為求評選之公平性,將不同意該委員投票。
五、受推薦之論文必須附具各推薦單位之審查意見書及推薦書,並於每年二月底前送至本學會。本委員會於四月召開 評選會議,提經理事會議通過後於當屆年會頒獎。
六、評分項目及權重:
評 分 項 目 |
權 重 |
備註 |
(一)論文之原創性 1.技術之創新 2.原創性之理論突破 |
25% |
論文之組織架構以缺點扣分方式,上限為10%。 1.文獻彙集是否完整? 2.結構是否恰當? 3.研究方法是否正確? 4.圖表及數據之表達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
(二)論文之學術及應用價值 1.理論推導或模式之建立 2.實驗原型或系統之建立 3.工程技術水準之提升 4.新技術在國內之發現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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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簡報與詢答 |
20% |
七、評選程序:
(一)本委員會評選出六篇得獎論文,得票數最高者為詹天佑論文獎之獲獎論文,其餘五篇則為工程論文獎之獲獎論文。
(二)票選方式:
1. 每位委員第一次投票時,至少圈選六篇論文(不滿六篇視為廢票),並以得票數超過投票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者為入圍論文。
2. 若入圍論文之篇數超過預定獲獎論文之篇數,以得票數較高之六篇為得獎論文。若有因論文得票數相同而導致入圍論文數超過六篇時,則對同票數之論文進行再投票,以得票數較高之論文為入圍論文。
3. 若入圍論文之篇數少於預定獲獎論文之篇數,則針對得票較高但未入圍之論文(以不足額篇數之兩倍)進行第二次投票;第二次投票仍以得票數超過投票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者為入圍論文,最多以補滿不足額為限。
八、本委員會委員有保守相關評選資料及過程秘密之義務。
九、本細則經本學會理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