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論文獎」評選辦法
中國工程師學會「工程論文獎」評選辦法
第一條 中國工程師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論文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依據本委員會簡章第二條,為執行詹天佑論文獎章及工程論文獎金之
評審相關事宜,特訂定「工程論文獎(以下簡稱本獎)評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本獎金由當屆年會籌備委員會列入預算籌措撥充之。
第二條 本獎候選論文,由各專門工程學會、本學會出版委員會及學刊編輯委員會推薦之。
第三條 受推薦之論文須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
一、 性質:論文應以研發及其工程應用為主,凡在學理、實驗、製造或施工方面有新發現且在學術上或經濟上有顯著成就者均可被推薦,但
須於評選會議前一年之1月1日至12月31日間已在本學會或各專門工程學會發行之工程刊物內發表者為限。
二、 文字:中文外文不拘。如以外文撰寫者,在入選後應將摘要譯成中文。
三、 作者:至少有一位為本國籍作者,且所有本國籍作者皆須為本學會之個人會員。
第四條 各推薦單位推薦之論文以一篇為限,並應附具各該推薦單位之審查意見書及推薦書,其截止日期為每年二月底。
第五條 本獎給獎之類別及獎勵如下:
一、 詹天佑論文獎:每年評定給獎論文之首獎,發給金質獎章乙枚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二、 工程論文獎:每年評定給獎論文最多五篇,每篇發給獎牌乙面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第六條 本委員會在每年四月辦理評選工作,評選會議得邀請論文作者就該篇論文作簡報。評選會議出席人員除本學會論文委員會委員外,得另聘專家
參加評選。評選細則另訂之。
第七條 本委員會所評定之給獎論文,提經理事會議通過後於當屆年會頒獎。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學會理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