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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延平教授工程論文獎」評選辦法
中國工程師學會設置「石延平教授工程論文獎」評選辦法
114.4.25本學會第74屆
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中國工程師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紀念石故教授延平對中國工程學刊及工程學術研究與發展之卓越貢獻,特設置「石延平教授工程論文獎」,每年評定給獎論文壹篇,給予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獎金由財團法人石延平教授文教基金會提供。
第二條、本學會學刊編輯委員會每年於2月底前推薦二至三篇候選論文參與「石延平教授工程論文獎」之評選,推薦時,每篇受推薦之候選論文必須附本學會學刊編輯委員會之審查意見書及推薦書。
第三條、受推薦之論文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1.性質:論文應以研發及其工程應用為主,在學理、實驗、製造或施工方面有新的發現而導致經濟上成就者,均可被推薦,但必須已在本學會中國工程學刊當年1月1日以前1年內發表者為限。若屬各專門工程學會委託出刊,應於公文中註明。
2.作者:至少有一位為本國籍作者,且所有本國籍作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為本學會之個人會員。
第四條、「石延平教授工程論文獎」之評選工作與本學會工程論文獎之評選工作,於同一會議時間辦理。凡受推薦參與「石延平教授工程論文獎」之候選論文不得同時參與「工程論文獎」之評選。
第五條、給獎論文之評審,由本學會論文委員會召開評選會議評選之。並得邀請論文作者在評選會議中就該篇論文作簡報,評選會議出席人員除本學會論文委員會委員外,得另聘專家參加評選。評選細則另訂之。
第六條、本學會論文委員會完成評選後,提經理事會通過後於當屆年會時頒授獎牌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第七條、本辦法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