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函請各公、私立學校、職訓中心及公、民營事業單位向本學會提出申請。
(二) 提出申請之學校、職訓中心及公、民營事業單位應填具申請書表一式六份,連同相關資料(相關補充資料,為便利評審委員審閱,敬請儘量精簡以不超過100頁為原則)函送「中國工程師學會教育委員會表揚產學合作績優單位選拔小組」。
(三) 申請截止日期:115年4月1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