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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委員會規程

中國工程師學會資訊委員會規程

108.7.19本學會第71屆
第5次
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委員會根據中國工程師學會章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組織之。
二、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1. 有關學會網站維運、資訊應用推廣及交流事項。   
        2. 有關會務作業電子化之規劃、建置與推動事項。   
        3. 有關本學會與其他機構之資訊交流及合作計畫推動事項。
三、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人、委員十至十五人,由本學會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執行秘書一人、幹事一至三人,由主任委員提經理事長同意後聘任。
四、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每二年改聘一次,續聘得連任。
五、本委員會之會議每四個月召開一次為原則,惟有需要時,得臨時召集之。
六、本委員會規程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