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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刊系列參加辦法

中國工程學刊系列參加辦法

108.7.19本學會第71屆
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第 一條  本學刊出版工程及相關應用科學範圍之原創性論文。所收稿件送所屬學門專家審核後,向總編輯作適當之推薦,以論文或短篇論文形式刊出。
第 二 條  凡出版旨意及審核程序符合本辦法第一條學術性刊物之學會,於提出發行計畫後,得向中國工程師學會申請加
第 三 條  申請加入本學刊之學術性刊物應具備下列必要條件:
               (一) 發行該刊物之學會應與中國工程師學會簽訂合作協議。
               (二) 編輯格式應與本刊一致。 
               (三) 該刊物應已發行,並為科學論文目錄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收錄或相當水準之論文摘錄機構收錄。
               (四) 每年至少應發行四期。
第 四 條  中國工程師學會接獲申請,經學刊編輯委員會審議,提經理事會議通過後,始得接受該刊物加入本學刊系列。
第 五 條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