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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委員會規程

中國工程師學會會員委員會規程

108.7.19本學會第71屆
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委員會根據中國工程師學會章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組織之。
二、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 有關會員之招募事項。
  (二)有關申請入會之資格審查事項。
  (三)有關會員資格證明書之填發事項。
  (四)有關提升會員權益事項。
  (五)有關國內外會員之聯繫與聯誼活動事項。
  (六)有關加盟學會之入會資格審查事項。
  (七)有關建置工程人才資料庫。
     (八)因特定對象與任務需要,其他委員會辦理之聯誼活動不在本委員會任務範圍內。
三、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至二人、委員若干人,由本學會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執行秘書一人、秘書一至三人,由主任委員提名之,經理事長同意後聘任。
四、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執行秘書及秘書,每二年改聘一次,續聘得連任。
五、本委員會之會議以每二個月召開一次為原則,惟有需要時,得臨時召集之。
六、本委員會規程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